咸安区禁捕退捕要闻速递

6月28日,在咸安区政府6楼会议室,区委副书记、区长魏朝东同志、全区17个相关职能部门及6个乡镇办负责人集中收听收看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省、市视频会议后,咸安区委副书记、区长魏朝东同志立即组织召开咸安区退捕禁捕及渔民安置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强调要把禁捕退捕及渔民安置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求迅速出台实施意见,细化政策落实举措,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百日攻坚”行动纲领,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7月1日,采取直达渔民账户的形式发放104户退捕渔民补偿补助资金474.866万元。

7月2日,全省召开渔船渔民基础信息与渔民安置保障信

息建档立卡培训会议,副区长陈伟、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会。会议要求,确保不落一船、不落一户、不落一人,11月底前实现证回收、船拆解、网销毁,渔民“洗脚上岸”、顺利就业、得到保障。会后,副区长陈伟同志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到位;进一步强化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到位;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确保真实准确;进一步规范补偿资金,确保发放及时准确。

7月2日,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文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魏朝东同志任组长的咸安区西凉湖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内陆水域禁捕“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六组工作专班(综合协调办公室、船舶监管组、联合执法组、市场整治组、就业安置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将任务分解到单位,成员明确到个人,确保各工作专班正常运转,形成强大合力。

7月2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安区西凉湖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内陆水域禁捕退捕及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意见》。7月7日,区政府正式出台《实施意见》,调整成立咸安区西凉湖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内陆水域渔民禁捕退捕及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禁捕退捕工作目标、时间及区域,细化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强化时间节点,突出重点工作,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确保渔民平稳退出。

7月4日,咸宁市长江流域禁捕“百日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来我区督办禁捕退捕建档立卡“三不一零”(不落一船、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基础数据信息“零差错”)、禁捕区域“四无”“四清”(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清船、清网、清江、清湖)、退捕资金发放及渔民转产转业安置工作情况。咸安区禁捕“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钱远宗同志代表咸安区向督办组汇报了近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督办组成员交流了意见。

 7月11日,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到我区督查退捕禁捕建档立卡工作,认为我区禁捕退捕工作等级准确,资料齐全,措施到位。要求进一步核实渔船信息,分类进行公示,加大宣传力度,与社保、民政、医保等相关部门做到信息互通,为后期退捕渔民安置政策提供依据。同时要做到摸排与打击威慑并重,尤其是在汛期,需增强日常巡查与督办。

6月29日上午,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咸安区西凉湖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内陆水域禁捕退捕“百日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在传达了国务院、省、市和区级会议精神。会议指出,要准确摸底信息,按户建档立卡,做好退捕渔民安置和转产转业,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位,坚决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会后,区农业农村局水产部门重新调整专班工作人员分工,保障禁捕退捕工作制度、人员落实到位。

7月1日上午,区人社局集中收听收看了由人社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做进一步安排部署。当日,湖北省财政厅驻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联合咸宁市财政局于7月1日至3日对咸安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涉及退捕工作相关乡镇(办事处)参加此次专项检查。

7月6日,区农业农村局水产行业召开紧急会议,就西凉湖“百日攻坚战”行动领导小组名单作进一步调整,安排渔政人员做好“三无船舶”的摸底和核实并对接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相关工作。

7月7日至13日,区农业农村局渔政人员深入西凉湖自然保护区沿湖的斩关村,北岭村,甘棠村,现场督办三无船舶的登记工作,对西凉湖三无渔船进行核查、登记、编号。

7月8日上午,区人社局召集就业局、城居局、机保局、社保局等相关单位(股室)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我区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就涉及的渔民上岸后的就业安置保障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成立了区人社局西凉湖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内陆水域禁捕“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两组”(办公室、就业培训组、社会保障组),进一步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统筹协作。

编辑:钱维佳

责编:施秀芳


(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