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交警大队行政拘留一名无证、酒驾、 套牌违法行为人

云上咸安报道(记者:陈莎莎)近日,咸安交警大队永安中队在日常巡逻执勤时,抓获一名无证、酒驾、套牌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1人。

2019年12月28日15时许,咸安交警大队永安中队执勤民警在银泉大道与青龙路交叉路口巡逻时,发现违法行为人金某(男,53岁,咸安浮山旗鼓村人)驾驶一辆牌照号为鄂L18000三轮摩托车沿非机动车道逆行,立刻拦停该车并对驾驶员进行盘查。盘查发现该男子摩托车驾驶证已注销、无法出示行驶证等有效证件,且浑身酒气,形迹可疑。用酒精快速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酒精含量为50.1mg/ml,为饮酒驾驶。后经查询,该车悬挂车牌亦为套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咸安交警大队永安中队对金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罚款7700元的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金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编辑:陈妮娜

责编:施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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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咸安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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