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咸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工作。经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咸安竹编、书画修复装裱技艺、镇氏肩颈腰腿痛疗法等8个项目通过专家评审,拟确定咸安竹编等8个项目入选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7天)。
意见受理单位: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715-8320226
附件:咸安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