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南平镇农村福利院原党支部书记胡昌友、原院长卢春华贪污民政“五保”资金问题。
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胡昌友与卢春华合谋,利用管理财务的职务便利,通过少支多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民政“五保”资金510922.4元后私分并据为己有,其中胡昌友分得251922.4元,卢春华分得259000元。此外,胡昌友、卢春华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7月,胡昌友、卢春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民政部门与两人解除劳动合同。2021年11月,胡昌友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卢春华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胡昌友、卢春华违纪违法资金已追缴并上交国库。
02
麻豪口镇江南村原党支部书记余志金、原村委会副主任李斌套取鱼塘土地整理补贴资金问题。
2017年,麻豪口镇江南村争取到土地整理补贴项目后,余志金与李斌商议,利用本村已由承包户完成土地平整的鱼塘提出申请,2019年领取项目补贴资金120000元后未在村级财务上账,用于核销本村不合理开支85550元,余款34450元至案发前保管在李斌手中。2021年10月,余志金、李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并上交国库。
03
埠河镇天心眼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陈仁中截留农户“一事一议”资金问题。
2018年12月至2021年4月,陈仁中将收取农户的“一事一议”资金21960元截留在手中,直至2021年4月才缴存到镇财政三资专户。2021年9月,陈仁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
孟家溪镇跃进村原临聘人员郭治华套取旧房拆除补偿资金问题。
2020年,跃进村指定村委会副主任刘士杰和临聘人员郭治华(中共党员)负责本村旧房拆除补偿面积核算上报及现场协调工作,郭治华虚报自家旧房拆除补偿面积套取补偿资金17000元。2021年11月,郭治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士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并上交国库。
通报指出
以上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法纪意识淡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通报强调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立足职能职责,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永葆为民情怀,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都要坚决查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监督的“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紧盯惠民富民利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到群众身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对胆敢向民生项目、资金伸“黑手”的,严肃查处、毫不手软,让基层群众从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