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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