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通讯员陈诗傲)近日,咸安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案,帮助农民工们拿到了辛苦钱。
2018年8月,王某等九人与某建材公司因工资、经济补偿金发生劳动争议,该案经咸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该建材公司承诺在2018年年底之前分四次付清王某等九人的工资、补偿金等共计13.8万元。然而该建材公司只支付3万元后余款一直未付。
该案到咸安法院申请执行后,承办人彭亚华向被执行人建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经过调查,彭亚华发现建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银行账户均无存款、也无不动产、车辆等财产可供执行。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依法申报财产,咸安区法院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阮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一纸仲裁书无法兑换成应得的工资,王某等九人情绪激动,认为是法院执行不力,多次进行指责。承办人彭亚华十分体谅申请人辛苦钱拿不到手的心情,一边安抚他们的情绪,一边积极寻找建材公司其他财产线索。
终于,经过查找,彭亚华发现建材公司因之前拖欠了罗某的工资,将一批机械设备借给了罗某免费使用。得知这条线索的彭亚华眼前一亮,找到罗某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借用的机械设备应当作为建材公司的财产交由法院处置。
经过多次协商,彭亚华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由罗某将该批设备买下,扣除掉建材公司拖欠的工资后,多余款项用于支付王某等人的工资。各方对此方案表示同意并依照执行,至此该案成功执结,建材公司也一次了结了多笔债务纠纷。看着拿到手的工资和执行干警为之付出的辛苦和努力,申请人也从之前的指责转变为深深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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