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有“说法”① | 医疗损害引纷争 专业调解促和谐

开栏语

法治浸润桂乡,法理温暖民心。为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咸安区司法局开设普法专栏《咸安有“说法”》。

栏目全部选用咸安辖区内的真实典型案例,剖析矛盾根源,解读法律条文,把生硬法条转化为家长里短的通俗道理。让群众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习惯,持续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咸安有“说法”
——以案释法 · 桂乡普法
(咸安区司法局)


生活琐事起纠纷,权益受损何处寻?《咸安有“说法”》聚焦咸安本土真实案例,用身边事解读法律法规,理清是非曲直,守住合法权益,共建法治咸安。


医疗损害引纷争

专业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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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当事人沈某于2025年5月6日因摔跤到某某镇卫生院就医,行X线检查显示右手手腕骨折,对位对线良好,当值医生给予石膏固定保守治疗以观疗效。6月6日将石膏取了之后发现手腕还是肿的,6月16日去咸宁市中心医院重新拍片,结果显示对位对线良好。沈某诉求说“中心医院经治医生提出可手术治疗恢复将更好”与卫生院产生争议。

2025年6月,马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该起调解申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邀请相关专家对诊疗过程进行专业评估,耐心解释医学原理,经过三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某某镇卫生院向沈某一次性赔偿人民币3500元作为此次纠纷的一次性终结处理,某某镇卫生院对此不再负有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

【以案说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纠纷调解案例,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了第三方调解的优势,在医患双方自愿基础上,通过专业、中立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相比诉讼程序,调解更快速、经济地解决了纠纷,体现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高效性。

调解过程中引入骨科专家参与评估,确保了医疗专业问题的准确判断,增强了调解的公信力。这种“专业+调解”的模式值得在同类纠纷中推广。

【风险提示】

本案中人民调解既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通过赔偿部分费用的方式,既照顾了患者的合理诉求,也维护了医疗机构的专业权威。本案的成功调解避免了纠纷升级,修复了医患关系,对构建和谐医疗环境具有示范意义。调解过程中注重医学知识普及,有助于提升公众对医疗行为的正确认识。

(来源: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调解中心 一审:董盈 二审:方焱 终审:伍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