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关于4起定点零售药店
违反医保协议典型案例通报
(2026年第2期)
2026年5月,根据国家、省医保局下发的“追溯码”疑点线索,区医保局迅速响应、快查快处,对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并依法依规对涉事机构进行严肃处置。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咸宁市咸安区百草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咸安区百草堂大药房存在销售回流药品、处方药销售管理不规范等违规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咸宁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年度)》相关规定,区医保局依法依规作出如下处理:
1.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2.责令退回违规金额19803.68元至咸安区医保基金专户;
3.将相关问题移交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
二、咸宁市咸安区百草堂大药房大畈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咸安区百草堂大药房大畈店存在销售回流药品、伪造处方、处方药销售管理不规范、进销存不符等违规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咸宁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年度)》相关规定,区医保局依法依规作出如下处理:
1.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2.责令退回违规金额2994.5元至咸安区医保基金专户;
3.将相关问题移交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
三、咸安区大光明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咸安区大光明药房存在销售回流药品、处方药销售管理不规范、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咸宁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年度)》相关规定,区医保局依法依规作出如下处理:
1.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2.责令退回违规金额28955.5元至咸安区医保基金专户;
3.将相关问题移交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
四、咸宁市养和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咸宁市养和堂大药房存在销售回流药品、处方药销售管理不规范、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咸宁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年度)》相关规定,区医保局依法依规作出如下处理:
1.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2.责令退回违规金额11609.92元至咸安区医保基金专户;
3.将相关问题移交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
案例警示:以上4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法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内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违规情节典型、警示意义深刻。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规范行为,完善内部管控,严守医保基金使用底线。广大参保人员要强化法治意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欺诈骗保等行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一审:董盈 二审:聂国力 终审:伍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