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上咸安报道 低空不是“法外之地”,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不仅会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更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近日,咸安公安处置一起无人机在管制空域违规飞行案件,查处一名涉嫌“黑飞”人员。
3月10日,温泉派出所接到工作指令,称有人存在操作无人机“黑飞”行为,随后民警将违法行为人邓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邓某在温泉派出所辖区内购买无人机,在武汉市黄鹤楼景区上空操控无人机飞行高度超过120米,进入管制空域。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咸安公安已依法对邓某作出行政处罚。
一是依法登记,合规飞行。购买无人机后,请务必按照国家规定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即“UOM平台”)进行实名登记。飞行前,应通过该平台查询飞行空域状态,申请飞行活动,严格遵守飞行高度、速度、时间等限制。
二是认清标识,避开禁区。请主动了解并遵守本地区发布的禁飞区、限飞区规定,严禁在管制空域擅自飞行。
三是提升意识,安全第一。操作无人机时,务必保持视距内飞行,注意观察周边环境,避让障碍物,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四是加强学习,严守法规。认真学习《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共同维护良好的空中飞行秩序。
(通讯员:王上文 陈玥 一审:董盈 二审:聂国力 终审:伍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