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安商贸物流区管理委员会搬迁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咸安商贸物流区管理委员会即日起整体搬迁至高铁城小区东北侧(咸安大道375号),搬迁后原办公地点(渡船村村委会)停止办公,原办公电话不变。

特此通告。

咸安商贸物流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4日

(来源:咸安商贸物流区管理委员会 一审:李萌 二审:方焱 终审:伍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