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是咸安区唯一一家国有独资粮食收储企业、粮食应急储备企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粮油保管员2名
(二)应聘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不良行为记录,具备适应仓库环境(粉尘、密闭空间、熏蒸作业),符合粮油保管员的体力要求,具备基础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在进入单位两年内必须取得初级保管员证书,否则单位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5、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全局观念,具有良好的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在各级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云上咸安、咸安春风人力”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初审)、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自正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下午17:00止。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照的招聘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1)。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发至第三方招聘机构指定邮箱632454934@qq.com。报考人员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由第三方招聘机构对报名应聘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报名结束后,由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对报名结果进行复核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第三方招聘机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
2、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合卷),笔试为一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再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
2、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次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3、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产生。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进行。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5、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云上咸安及第三方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食宿自理,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畅通,并关注“云上咸安及咸安春风人力”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招聘公告由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715-8318776
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0715-8389568
咸安区发改局 0715-8689673
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来源: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一审:章琼丹 二审:聂国力 终审:伍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