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自2025年8月15日起,全区生育保险每个妊娠周期的门诊产前检查待遇标准上限由原来的500元统一上调至1000元,实现待遇标准翻倍。此举旨在通过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万一产检费用超了1000元的报销额度,也完全不用愁!超出的符合政策范围的产前检查费用,还能通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一年内最高还能再报2000元,相当于给孕期检查上了双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8月15日前已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不可追溯。参保人8月15日前已到原基金封顶线,基金不予支付;8月15日开始,基金多出的额度可以支持新的费用报销。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

(来源: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章琼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