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4月27日,温泉街道南昌路社区联合湖北昕明律师事务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宣讲活动。
事务所律师就“校园欺凌”话题与小朋友们进行互动,用案例列举如何辨别校园欺凌行为,告诉小朋友预防“校园欺凌”,要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沈律师随后以提问抢答的形式,拓展讲解未成年人如何正确辨别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犯,呼吁大家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要学会采用积极主动的处理方式,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宣讲活动,有效培养和提升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引导未成年人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实现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积极推动作用,为共同缔造美好家园打下良好基础。
(咸宁台记者:胡晓轩 通讯员:佘鹏辉 编辑:李萌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