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镇丽)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11月11日下午,咸宁市咸安区志愿者协会前往张公学校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五名志愿者在学校老师的带领下到相应的新生班级,这个时间段的学生在生理上开始进入青春发育时期,对异性的关注增强,自主意识逐渐加强,个体心理开始发展,期望独立,相对来说是一段敏感时期,有必要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教育,尤其是关于性侵害方面的知识。
现场,志愿者们充分运用生活中经典案例,增进同学们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并教育引导同学们要守法、懂法,提高自我保护、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敬畏法律的意识,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引导同学们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依法保护自己,进一步提高了未成年人对相关法律常识的感知,增强了法律知识面。
编辑:董 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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