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加装!襄阳43辆车被罚!

大货车车前安装“爆闪灯”,用于妨碍监控摄像头拍照躲避处罚。本月以来,东津公安分局在东津大桥设卡盘查,集中查处违规安装“爆闪灯”的货运车辆共43辆。


襄阳东津大桥禁止除持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的通行证外的货运车辆通行。近日,民警在执勤中发现,有些货车司机为了躲避警方电子眼抓拍,在货车前保险杠中间安装“爆闪灯”,妨碍监控探头拍照,违规闯禁令。

在执法中民警发现,安装“爆闪灯”的货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接近摄像头位置后打开“爆闪灯”,等过了摄像头能抓拍的区域后将“爆闪灯”关闭。

本月起,东津公安在东津大桥上桥处设卡盘查,对过往货运车辆逐一进行检查,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放行,对无通行证的车辆进行劝返,对违规安装“杠灯”的车辆现场进行拆除,并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予以500元罚款。

截至目前,东津公安已依法对43辆违规安装“杠灯”的货运车辆进行处罚。东津警务平台副大队长宋飞表示:下一步,警方将不定期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上路行驶的车辆不要随意加装爆闪灯具,特别是在夜间容易让其他驾驶人出现短暂性致盲存在极大地交通安全隐患同意点赞!


(作者:张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