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举报电话公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善向好,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二、整治重点及时间安排

自6月16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6种情形:

1.违规公务接待。重点整治无公函接待,假公函接待,虚增人员接待,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假借调研、协调、检查名义吃请等。


2.违规公款饮酒。重点整治违规用公款购买酒类,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含公款购买、私款购买、自带酒类等)。


3.违规报销吃喝费用。重点整治套取费用用于吃喝,设立小金库用于吃喝,将个人吃喝费用在单位报销,将上级单位吃喝费用在下级单位报销或转嫁到二级机构、项目指挥部开支,将吃喝费用以加班餐名义或拆分成小单开支,将吃喝费用以虚假做大食堂支出的方式开支,将经费拨转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用于吃喝开支等。


4.违规接受宴请。重点整治婚丧喜庆违规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同城相互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在“一桌餐”、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接受宴请等。


5.组成“小圈子”,经常违规搞吃吃喝喝。


6.其它。重点整治工作日中餐饮酒、值班期间饮酒、酒驾醉驾等其它违反党纪法规的问题。


三、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715-8310000


中共咸宁市咸安区纪委

咸宁市咸安区监委

2021年6月16日

编辑: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