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点一盏明灯 照亮“幸福小区”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黄倩)“这是我每天上下班回家的必经之路,以前乌漆墨黑的,现在灯亮了,这心里也亮堂堂的,检察院真正把好事实事办到了居民的心坎上。”家住中盛小区的吴女士看着一排排崭新明亮的路灯,高兴地说。

6月7日晚8点,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到车站路社区中盛小区、检察院自建小区查看路灯安装使用情况。走进小区,看到有的居民正悠闲散步,有的聚在一起唠家常,有的孩童在操场上打着球……

车站路中盛小区和检察院自建小区在建设初期都未配备路灯设施,每当太阳落山,黑暗渐渐将整个小区笼罩。与往常不同的是,小区内墙壁上一排崭新的路灯高高耸立,把黑夜下的小区照亮了。

今年5月,咸安区检察院社区包保工作组发现小区内无照明路灯设施,严重影响居民夜晚出行。咸安区检察院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多次到小区实地查勘,摸清具体情况,确认路灯安装点位数量,制定路灯安装方案。一个星期内,为小区安装14盏路灯,杜绝安全隐患,为小区居民创造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以前小区没有路灯的时候,我们晚上几乎都不出来。现在安装了路灯,安全隐患排除了,老人孩子走夜路也踏实多了,我们打心眼里高兴。”正在一旁唠家常的李女士开心地说道。

“没有这个路灯之前,大家晚上都在家中刷手机看电视,现在好了,大家都出来活动了,我们业余生活也丰富了。”一位正在散步的大爷兴奋之情溢于言表,现在小区居民的生活有滋有味,由各自“小家庭”走进小区“大家庭”,居民们彼此也更熟络了,一盏盏路灯点亮了整个“幸福小区”。

下一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把教育整顿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雷   茹

责编:聂国力

(作者:云上咸安—咸安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