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 卢楠 汪雨晴)电子支付时代,动动手指就能搞定的盗窃手段实在令人防不胜防。最近,岔路口辖区塘角路就发生一桩“监守自盗”案:这个内贼有点猖狂,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公司同事微信账户和支付宝账户支付密码,分两次转走13300余元。4月12日,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依法将盗窃嫌疑人周某刑事拘留。
4月3日,刘某来到岔路口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手机上的支付宝与微信被人盗刷一万余元,却不知道是怎么被盗的。
接警后,办案民警一边查看刘某的手机,一边了解刘某使用支付宝与微信的情况。刘某称,自己是一家工作室的店员。当天晚上,翻看自己的手机时,突然发现支付宝与微信余额不足。但是,刘某一直记得自己的支付宝与微信内还存有1万余元。通过仔细查阅支付宝的交易明细,刘某发现在4月1日晚上,他的支付宝与微信内的一万余元被人转走。“可手机一直在我手中啊。”刘某始终想不通是怎么回事。
办案民警调取了刘某支付宝与微信的相关转账交易明细,发现嫌疑人竟为该工作室同事周某。4月12日,民警将周某传唤到岔路口派出所进行讯问。
周某很快交代了实情,4月1日晚,周某利用工作便利,趁人不备刻意记下受害人刘某微信和支付宝的支付密码,与另一嫌疑人陈某(在逃)配合,让陈某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与支付宝收款码通过QQ发送给自己,然后再用店内绑定着刘某手机微信与支付宝的扫码机分两次刷走了刘某的13300元。转账成功后,周某立刻删除了转账记录,“我本来以为删除转账记录就查不出来了,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当天晚上,两人将盗刷出来的钱用于前往武汉、长沙、张家界等地游玩,直到4月12日返回咸宁。
目前,周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董 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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