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月18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及第二检察部一行对去年办理的三家涉案企业进行回访,了解企业当前经营管理状态。该院邀请了工商联代表、人民监督员3人全程参与。
此次回访的3家企业是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串通投标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至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的民营企业。咸安区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考虑到三名涉案人员都在公司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当时正处疫情过后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如果对他们一诉了之,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关系到企业员工的工作及生活。咸安区检察院从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角度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方面考虑,通过开展诉前调查、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讨论后,依法对三名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的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作出不起诉决定。
回访中,检察机关一行与企业代表、工商联代表、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座谈,询问企业当前管理情况,经营现状,并就如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三位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主动回访表示了充分感谢,认为检察机关的举措细致入微,并向检察官介绍了去年来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整改措施,并对企业未来的发展道路充满了信心。

“检察机关不仅挽救了我本人,更挽救了企业。随着企业业务和规模的扩大,去年我们引进十余名项目管理人员,承接和参建项目20余个,合同额1.2亿,现在员工工作起来都是激情满满,我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去年疫情时期我们3月8日就开始正常运营,是咸宁市第一家开工企业,去年一年的印刷量增加了20%,企业之所以能运营得越来越好,还是要感谢检察机关给我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民营企业家。”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来为我们指导工作,自从那场事故之后,我们现在非常重视施工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开展会议强调安全生产问题,并为每一位员工购买了保险,目前我们已经建成一个小区,还有一个处在收尾阶段。”
来源:正义咸安
编辑:方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