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咸安一地入选“全国示范”!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通知,命名1045个村(社区)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湖北省有42个村(社区)上榜,我市3个村(社区)榜上有名,分别是通山县南林桥镇石门村、崇阳县铜钟乡坳上村、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肖桥村

通知要求,被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目前,我市已有12个村入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04年,通城县隽水镇宝塔村入选第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05年,咸安区浮山办事处双泉社区入选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08年,通山县洪港镇洪港入选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10年,赤壁市官塘驿镇双丘村入选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12年,崇阳白霓镇后溪村入选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15年,嘉鱼县官桥镇官桥村八组和通山县通羊镇沙堤村入选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18年,咸安区永安办事处阳光社区和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入选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来源:咸宁日报全媒体

编辑: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