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马登平 熊康)3月4日一大早,向阳湖司法所工作人员就赶到祝垴村村委会,为调解该村一组村民王某和王某某之间的田地纠纷做准备。了解到当事人王某属于刑满释放人员,向阳湖司法所工作人员非常重视此次矛盾纠纷的调解,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面调。

据了解,双方纠纷田地面积1.4亩,此面积在一轮土地承包时是属于王某某家的,后双方自行协商,王某某将该田地面积转让给王某家开发渔池,在二轮土地确权时,该面积就确权到了王某家。之后因王某犯法入狱,该面积抛荒了一段时间,王某刑满释放后一直在准备重新改造渔池。但由于目前祝垴村属于开发地带,该土地有可能会被征收,王某某就多次阻止王某施工,希望收回该土地,为此双方产出矛盾纠纷。
考虑到王某是刑满释放人员,如果双方矛盾纠纷不处理妥善,他可能会作出过激行为,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刻与驻村镇干部、村两委商量,决定尽快协调好双方纠纷。经过协商,在王某家另外一块田地里分出0.6亩转让给王某某,双方达成一致,当场签订协议,矛盾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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