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特约记者:章咏)为有力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基本农田。11月6日,桂花镇政府与区城管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位于桂花镇鸣水泉村的2处乱占农田建房依法进行拆除。
为引导广大村民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该镇前期已全面部署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活动,并加强日常巡查,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严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10月底,该镇城建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鸣水泉村4组村民黄某、16组韩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1亩建设住房(地基),当即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恢复农田。经镇村干部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宣传农村建房新规,黄某、韩某同意配合将违建房屋拆除,此次共拆除违建面积约258平方米,后续农田复耕复种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
下一步,该镇将进一步加大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和违规建房行为的政策宣传和日常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拆早拆小,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做到拆控并举、以控为主、以拆促控,严防死守,杜绝新增违建情况,建立起依法有序建设、合理节约用地的良好秩序。
编辑:雷 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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