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通讯员:方光常) 咸安区委第四巡察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抓好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对照整改工作,压紧压实“三个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首次回访督查时,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成员进行集体谈话,牢牢牵住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明确整改责任,做到全体班子成员肩上有担子,凝聚整改合力,共同推进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纪依规进行点名通报。
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一把手”工程。今年上半年,对3个镇和20个村的党组织书记逐一谈话,促使从政治认识上再提升,自觉将巡察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对被巡察单位反馈的问题为上任领导所遗留,对负责人讲明整改责任,遏制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要求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压实纪委书记监督责任
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监督作用,指导制订整改方案,会商村级相关问题整改,按照“纠、清、问、建”四字要求,对涉及资金清缴问题,相关责任人问责的情况,及时跟进、分类处置、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见效。
截至8月1日,区委第七轮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回访督查已基本结束,反馈问题207个,整改销号204个,延期3个,清退资金 32.56万元,问责72人,建立完善制度87个。
下一步,区委第四巡察组将对延期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编辑:钱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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