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群办
牵头负责党建、意识形态、深化改革、创文、工业、农业、财税等经济发展工作。
2.政法办(联系电话:0715-8821239)
牵头负责政法、应急管理、农村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等社会事务工作。
3.农业办
协管农业农村、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精准扶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4.纪检监察效能办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5.组织办
负责组织、人事、妇联、老干部、工会、社会保障、工业、招商引资、经济信息、邮电工作。
6.应急管理办
负责武装、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建规划、城管执法、市场监管、供电工作。
7.党政综合办(联系电话:0715-8821035)
负责宣传、统战、机关、政务服务、档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播工作。
8.项目协调办
协管交通、咸通高速协调、项目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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