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翻开咸安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的提案,字里行间是民智的汇聚,是发展的谏言。委员们以深入的调研洞察实情,用精准的“好提案”服务“大决策”,让务实的“协商声”化为治理的“金钥匙”。这背后,是参政建言的担当,更是凝聚共识、共促咸安高质量发展的使命。


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1号
重点提案


近年来,婚介机构服务成为许多单身人士寻找配偶的途径之一。然而,为人们搭建幸福桥梁的婚介机构为了利润,却屡屡出现诱导消费、虚假宣传、合同埋雷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误传不良婚嫁观念,更造成了大众对婚姻中介服务的信任危机。其弊端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制造婚恋焦虑。婚介公司可能会强调你的年龄或单身状态,让你感到紧迫,从而更容易被说服消费。
虚假宣传牵手率。他们可能会夸大其词,声称有“高达95%的成功率”或“众多优质会员”,但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模糊合同条款。合同中可能存在模糊不清的条款,一旦出现问题,他们就可能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
承诺夸大。他们可能会承诺为你介绍各方面都符合你期望的对象,但最终的结果可能与承诺大相径庭。
隐形收费。据群众反映,在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冒出额外的收费项目,让你感到不满。
婚骗托儿充数。为了完成指标,他们可能会安排一些不靠谱的“相亲对象”,其实并不是真心来相亲的。
限制退费。设置各种复杂的退费条件,让你难以追回已支付的费用。
误导高消费婚嫁观念。要结婚就得买商品房、买车、高额彩礼。特别是乡村众多的大龄男性青年,他们许多都是初中学历,没有一技之长,收入不多,难以承受。
以上诸多乱象,究其原因为:其一,婚介机构的产品无法量化,服务质量也难以标准化。且无论多么高端、多么昂贵的婚姻中介服务,都不可能100%确保为会员找到理想的另一半。换句话说,无论最后结果如何,消费者都不能让婚介机构负全责。这导致不少婚姻中介并不在意用户能否找到合适的对象,只想利用消费者急于脱单的心理,设计好聊天、签约、收费的固定套路,赚取不菲的“服务费”。其二,维权难。由于取证难度大、法律程序复杂、执行周期长,往往难以获得应有的补偿。这种法律和监管的真空,使得部分婚介机构在灰色地带持续侵害消费者权益。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我区针对婚姻中介服务中的“服务过程、服务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要进行全面规范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大力进行相关法治宣传,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强化消费者协会和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加大对消费者维权的宣传。如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非法经营、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不正当经营的行为等。
加强对婚介经营和商业广告的审查和监管。对违法的婚介机构要严格执法,首先像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一样,建立婚介行业信用“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提醒消费者慎重选择婚介机构。其次,再依托民政、街道(社区)职能部门、志愿者,各级妇联、村组机构,宣传取得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合规的婚介机构,让广大百姓群众做到家喻户晓。
优化投诉渠道和举报平台及公告热线电话,让黑婚介和违法违规婚介无法生存。首先,职能部门不仅要在网络设立监管平台,同时要在线下的民政、街道(社区)、乡镇调解中心、各级妇联、村组机构等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人民群众投诉举报。
政府要大力弘扬婚姻的核心价值宣传,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治理活动。大力倡扬尊重婚恋、适龄婚育、弘扬家庭美德的新型婚育文化,让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深入人心。建设公园式、网红式婚姻登记机关,利用婚姻登记场所举办公益活动、公益服务,举办相亲交友活动,推行户外颁证、集体婚礼仪式,推广婚庆旅游,支持企业发展“文明简约”婚庆产业。将“不要彩礼要幸福”的时代新风融入基层治理中,提高青年对文明婚嫁的认识,推动其在精神层面的“深入”,为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我局收到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1号提案(关于加强婚介市场规范管理的建议)后,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会同区民政局,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婚介市场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商业广告监管
4月份,我局部署各基层所对辖区内婚介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同步发放《关于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的提醒告知书》,指导经营者规范广告行为。经排查,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婚介机构共5家,分布于浮山、永安两个街道。截至目前,未发现相关违法广告行为。
(二)规范服务价格与合同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要求婚介机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投诉渠道。收集辖区婚介服务合同3份报送市级评审,并依据评审意见,对2家存在格式条款问题的机构下达行政指导建议书,督促其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进行修改或删除,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三)推进婚俗改革宣传
一是印制移风易俗宣传单5000份用于日常宣传;二是在“咸安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推进移风易俗倡议书》;三是发送“抵制高价彩礼、拒绝铺张浪费”主题短信30000条;四是在指导农村集体聚餐时发放“移风易俗、除陋习、树新风”宣传册100余份,积极倡导文明婚俗。
针对提案人建议一“大力进行相关宣传,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相关内容,通过宣传单、政务新媒体及短信等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发送文明婚俗短信30000条、发布倡议书1份,有效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针对提案人建议二“加强对婚介经营和商业广告的审查和监管。”相关内容,我局对5家婚介机构完成全面排查,未发现违法广告问题;对2家合同不规范机构下达行政指导书并督促整改,目前均已落实。
针对提案人建议三“优化投诉渠道和举报平台及公告热线电话”相关内容,群众可通过12315、12345热线反映婚介服务问题。截至目前,已处理相关投诉6件,其中线上3人5件(含重复投诉2件),线下1人1件。
针对提案人建议四“政府要大力弘扬婚姻的核心价值宣传,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治理活动。”相关内容,区民政局积极开展婚俗文明宣讲“六进”活动,组织公益相亲9场、专题培训1场、集体婚礼2场,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恋新风。
(一)事前引导,夯实规范基础
一是健全制度标准。推动制定婚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细化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与权责界定,为纠纷调处提供依据。二是强化准入管理。加强对婚介机构及线上平台的主体资格核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压实平台责任。三是深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倡导行业诚信经营。
(二)事中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实施分类监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采用常规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抽查机构合规性、价格透明度、广告真实性等,严查无证照、超范围经营及欺诈行为;加大对投诉举报多、信用等级低的机构检查频次。二是拓展监管覆盖。强化对线下小微婚介及线上婚恋平台的常态化监测,运用技术手段识别违规线索,压缩监管盲区。三是规范服务行为。重点整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合同侵权等行为,督促机构明码标价、履行承诺,提升服务透明度。
(三)事后巩固,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婚介行业信用评价与披露制度,实施“红黑名单”管理,强化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畅通维权渠道。优化消费投诉处理流程,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衔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群众满意度。
蓝图已绘就,奋斗正当时。我们深知,每一份提案的落地生根,都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各承办单位的扎实工作。展望前路,咸安发展的画卷需要我们共同以汗水为墨、以实干为笔,继续绘就。全体委员将步履不停、调研不歇,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持续为咸安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政协智慧与力量。

(一审:王迪 二审:聂国力 终审:伍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