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四五” 咸安新答卷】咸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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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十四五”

五年来,咸安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压奋进,克难前行,共受理各类案件94983件,审结81659件,结案率85.97%,为咸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力保障咸安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受理刑事案件4052件,审结3958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件48人,依法从严从快审结“村霸”镇江南等十二人涉黑案、沈文术等十五人涉黑案。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职务犯罪83件95人。妥善审理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受贿、行贿案,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55件,结案920件。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实质化解。联合检察机关发布司法保护令,撑起古桂花树“法治保护伞”。与江夏、大冶等五家法院签订《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实施方案》,联合发出护湖令,共同守好一湾青绿。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永安、温泉、马桥三个城区法庭从综合性法庭转型为专业法庭,在乡镇、社区设立6个法官工作室、7个诉讼服务站、4个巡回审判点,构建庭室站点“四位一体”布局,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马桥法庭转型后做优做强家事少年专业审判工作,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反映区人民法院法庭工作的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进行宣传报道。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降低诉讼涉企影响。全省首家出台“涉诉双免保”制度,对优质企业免于提供诉讼保全担保、免于被采取保全措施,被《人民法院报》《中国网》《湖北日报》等媒体推广报道。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通过多方评估,分析评估企业对案件处理的承受能力,实现“一企一策”,努力把司法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已获评省级改革事项。

优化司法服务供给。组建民商事速裁团队,优化繁简分流、诉调对接机制,实行要素式审判,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团队成立以来,平均结案时长37.61天,有效降低结案周期。对涉企案件实施减半收费,施行胜诉即退费制度,入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促进资源要素释放。在全市率先成立执破融合中心,对27家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启动“执转破”程序,促进债务集中清理、要素重新配置。依法审结湖北金海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盘活500亩闲置资产,引进4家优质企业与18亿元投资,清缴税金1324万元,兑付职工欠薪522万元。积极构建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对接联动机制,追回涉国资企业资金7171万元,新增国有资产价值5500万元。

持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行而不辍办好民生案件。审理民事案件42801件,结案41079件。建立“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裁调对接机制,妥善化解劳动争议案件867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06.1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17.62万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0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6次,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92份。

锲而不舍坚持执行攻坚。受理执行案件36078件,执结案件34189件,执行到位金额19.56亿元。保持失信惩戒高压态势,纳入失信被执行人8591人次、限制高消费13338人次,依法拘留341名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28人次。建立“团队办案+分段执行”集约执行模式,推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执行结案平均时间缩短32天。在全市率先成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集约高效办理民事案件财产保全的申请、裁定和实施。

驰而不息优化诉讼服务。推行扫码缴费,精简退费流程,实现法定退费一日退还。落实立案容缺办理机制,让当事人立案“不用跑”或者“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便利当事人诉讼。推进收转发E中心深度运用,通过“电子送达+邮政集约送达”解决90%以上的案件送达任务。大力推行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理事实清楚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

奋进“十五五”

未来五年,咸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紧扣“十五五”规划发展蓝图,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推动法院工作与区域发展同频共振。

强化政治统领,铸牢忠诚之魂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首个议题”制度,用好“桂竹法韵”等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聚焦中心大局,提升服务之能

紧紧围绕咸安争当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排头兵,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涉企案件专项办理机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环境资源审判。

坚持人民至上,厚植为民之情

结合“十五五”期间民生保障新要求,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深化司法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全面准确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

全面从严治院,夯实队伍之基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

(一审:董盈 二审:聂国力 终审:伍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