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四五” 咸安新答卷】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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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十四五”
资金投入强保障,项目建设见实效

2021年以来共策划16个项目进入中央环保储备库,总投资80661.56万元,争取中央资金项目11个,42704.55万元。下拨到账资金超2亿元。已建设完成项目10个,正在建设项目1个(西凉湖流域向阳湖镇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累计完成全区7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9.2%。完成24个重点入湖排污口整治和销号(其中斧头湖13个、西凉湖11个),完成淦河流域30个重点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全区11条国家级、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

大气治理提质效,碧水守护筑屏障

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近五年来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始终保持85%以上,PM2.5浓度稳步改善并保持国家二级标准水平。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全区共15.5个水质考核断面,除市控断面王家寨湖湖心执行并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外,其他14.5个国控、省控、市控考核断面均为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优良率93.5%。省控、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全区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

问题整改强落实,机制聚合凝合力

我区涉及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57个已整改完成146项,达到序时进度11项。成立咸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咸安区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部门职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属地政府具体落实的“大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生态创建结硕果,示范引领促提升

2021年以来,咸安区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13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实现省级生态乡镇全覆盖。淦河入选水利部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获2025年全省执法大比武团体二等奖。

奋进“十五五”
聚焦绿色低碳,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倒逼作用,通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碳达峰倒逼污染减排,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和农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贯穿环评审批全过程,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培育绿色制造体系,引导工业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鼓励企业技改与升级,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降低单位GDP能耗,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聚力污染防治,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影响,确保PM2.5年均浓度下降。重点管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控;持续加强餐饮油烟管控与治理;继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电能和氢能等新能源替代;严控矿山与工地扬尘;建立人防+技防立体监控网络,禁止秸秆禁烧。推进斧头湖、西凉湖、淦河等重点水体污染防治,巩固入河(湖)排污口治理成效,完善城市建成区和乡镇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持续推进重点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提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水平,促进尾水深度净化与资源化利用率。严格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农用地重金属污染调查与整治,确保受污染耕地利用率稳定达到100%;逐步推动重点企业与建设用地污染风险普查和整治,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达到100%。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打造“无废城市”。

聚合监管效能,提升执法防控硬实力

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现代化、智能化。依托在线监控、无人机、用能监控等科技手段,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执法。开展环境风险隐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重点企业。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对企业实行“守法不扰、违法严惩”差异化监管。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项目支撑硬保障

聚焦重点领域,结合国家项目谋划初步思路,提出在“十五五”期间能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局性有巨大推进效益、操作性强的重大工程项目。初步谋划了七大领域86个项目,总投资137.52亿元。其中,蓝天工程项目11个,总投资4.84亿元;碧水工程项目23个,总投资31.7亿元;净土工程项目7个,总投资11.83亿元;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个,总投资12.53亿元;无废工程项目9个,总投资19.05亿元;人居环境类工程7个,总投资13.67亿元;绿色低碳发展类项目9个,总投资43.9亿元。

(一审:樊思遥 二审:聂国力 终审:伍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