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高企业满意度、获得感,咸安区发改局(区营商办)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各成员单位,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实事项目,梳理形成“宁安心”服务企业实事清单(第一批)共14项,现面向社会公布:
1.工业项目用地推行备案制。原工业项目用地需经规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入供应程序,导致项目土地供应周期较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业项目落地进程。为切实破解这一难题,我局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工业用地备案制”,开通工业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在出让方案编制完成后,直接报区领导进行会签,会签通过后先行启动招拍挂程序,后续再履行规委会备案手续。这一举措打破了传统审批流程的桎梏,极大缩短了工业用地供应周期,提升了项目落地效率。今年以来,通过备案制出让工业用地4宗,面积244.92亩。
牵头单位: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凤凰工业园
完成时限:2025年7月30日
2.简化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高管子女在向区教育局提交入学申请审核时,免于收取父母(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以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公函、信息采集表和企业高管证明为准,予以办理企业高管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咸安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凤凰工业园
完成时限:2025年9月1日
3.推行“个转企”一件事改革。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可以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新的企业,也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申请“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且住所(经营场所)不变的,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住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办理环节缩减至1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咸安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咸安区公安局、咸安区税务局、咸安区人社局、咸安区金融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咸安办事处等涉及许可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4月30日
4.土地挂牌线上交易取消公证。为了大力响应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替企业减负降低成本,除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进行公证的项目外,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土地挂牌线上交易不再进行公证,即企业无需缴纳公证费。
牵头单位: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8月31日
5.工程建设项目专区“全流程集成服务”。一是智能化重构审批流程,联合14个部门梳理48项审批事项,编制4类标准流程图,依托工改平台及仿真系统,企业填报核心信息后生成个性化审批导航图,配套知识库实现24小时智能咨询。二是推进专区集成服务,入驻市区联审专区,推行“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模式,线上全流程闭环,线下提供帮办服务,降低企业中介成本。三是完善联审机制,建立24小时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红黄灯”预警系统监管审批进度,对特殊程序实施“双时限”管控,合并部分审查程序并公示进度。
牵头单位:咸安区政数局
责任单位:咸安区发改局、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安区住建局、咸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咸安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6.行政审批简化。取消典当、KTV等特种行业前置审批,改为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即可经营。
牵头单位:咸安区公安局
责任单位:咸安区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7.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方式。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前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时,可通过银行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替代现金缴存,保函金额与原专户存储标准一致,效力等同现金保证金。该措施可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释放流动资金,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牵头单位: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5年 6月13日
8.落实“零费用”接入政策,减少企业用电成本。除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外的所有取得工商业营业执照且用电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可申请以低压方式供电、“零费用”接入,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送电,实现办电“零费用”。
牵头单位:国网咸宁市咸安区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国网咸宁市咸安区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6月22日
9.建设桂乡人才港。为优化园区人才服务,将宜居宜业环境融入园区发展基因,全方位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把重视人才、呵护人才,把服务人才写入城市基因。咸安经济开发区联合区人社局、兴企公司共同运营桂乡人才港,为园区人才提供人才认定、人社局相关人才政策兑现、企业用工需求推介、营商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纳统入库技改政策咨询等服务。
牵头单位:咸宁高新区凤凰工业园
责任单位:咸安区人社局、兴企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10.精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材料。企业可根据实际进度,灵活选择分三个阶段办理“基坑支护及土石方”、“主体工程底板以下”或“主体工程底板以上”的施工许可,前两个阶段的关键材料可用前置文件替代,助力企业提前1-2个月动工,有效避免了“人等证”的窝工损失。此外,整体施工许可申请材料从9项精减至6项,材料数量减少三分之一。
牵头单位: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完成时限:2025年3月1日
11.多措并举解决企业融资需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定期摸底企业融资需求,加强部门联动,创新融资产品,推出中小企业商业价值贷款、知识产权价值贷款、专精特新贷等一系列金融产品,全力打通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牵头单位:咸安区科经局
责任单位:咸安区金融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7月31日
12.精简即时注销办理申报材料。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
(2)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①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②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③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④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⑤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3)未参保企业或参保企业已注销社保医保或取消关联。
牵头单位:咸安区税务局
责任单位:咸安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5月30日
13.提高立案服务效率。建立涉企立案服务绿色通道,提高涉企案件网上立案、跨区域立案的适用率,涉企民商事网上立案率达65%以上。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企案件,将立案时间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降低企业的立案时间成本。
牵头单位:咸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咸安区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2025年8月31日
14.拓宽融资渠道,构建精准服务体系。针对初创期、经营流水较少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组织银行、担保机构运用“创新积分贷”“再担园区贷”“再担创业贷”等多种信贷产品,提供针对性融资支持。
牵头单位:咸安区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凤凰工业园、咸安区科经局、咸安区经开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8月31日
(来源: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