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同

雷同 1916年出生,原名雷世棠、雷萌民,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石城村大屋雷人。1924年入蒙馆读书。1927年在堂兄雷遇春(共产党员,咸宁县总工会委员长)的影响下,加入儿童团。1930年、1933年两次前往通山投奔红军不成。1934年考入咸宁县立高级小学,与12名柏墩籍同学一起组建进步读书会“扶摇社”,并被推举为负责人之一。1935岁考入湖北省立武昌初级中学,参加了武汉中等以上学校“一二·九”爱国学生示威游行活动。

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柏墩村党支部书记。同年,中共湖北省委委员何功伟(咸安区桂花镇柏墩村中田畈人)回乡组建抗日武装咸宁县国民自卫第二大队,雷同任指导员兼第一中队指导员。11月,在何功伟领导下,率部在挂榜山鸣水泉峡谷伏击日寇小分队获胜,打响了鄂南抗日战争第一枪。1939年,先后任中共咸宁县委宣传部部长兼青年部长,中共阳(新)通(山)工委书记,在通山宝石河建立地下交通联络站。1940年化名雷同,先后任汉川游击大队教导员,黄陂战时工作训练班指导员,鄂东独立团政治处民运股长,独立团第一营副教导员,独立团第一连指导员,参加多场战斗。1941年至1945年,先后任中共陂安南工委委员兼安麻边区委书记,黄陂县委书记,鄂南中心县委常务委员,咸崇蒲中心县委(前身为鄂南中心县委)军事部长,鄂豫边区挺进十五团团长、挺进二团团长,武昌县委副书记,咸武鄂工委书记兼军事部长,咸崇蒲县县委书记,咸通阳县委书记,鄂东军区政治部民运科长,与李平、罗通等一起率部同日军、伪军、国民党顽军及土匪进行了多次战斗,打击敌人。

1946年至1947年,先后任鄂东区党委组织部秘密党务干事,湖北省准备委员会秘书,哈尔滨新阳区区委委员(主管林业工会工作),东北财经委员会财政处秘书,东北民主联军驻绥芬河办事处招待科科长,东北粮食总局粮食加工科科长。1949年至1953年,先后任湖北省工商厅实业处处长,工业厅办公室主任兼计划处处长,武汉市工业局副局长、局长兼党组书记,负责建造汉阳造纸厂等多个工厂。1958年至1959年,任武汉化工局局长兼党委书记,专职党委书记,主持创建武汉市化工研究所、医药研究所、武汉化工专科学校等。1965年至1969年9月,任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兼武汉分公司党委书记。1969年10月至1979年先后任湖北制药厂基建副指挥长,湖北省燃化局副局长兼党委副书记。1979年后任湖北省医药管理局局长。1983年离休。

(来源:咸安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