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咸安这两所学校获省级“书香校园”荣誉称号

云上咸安报道 1月17日,记者从咸安区教育局获悉,湖北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书香校园”“读书标兵”“典型案例”遴选结果新鲜出炉,咸宁市第二实验小学、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不负众望,从全省200余所参评校园中脱颖而出,荣获湖北省“书香校园”荣誉称号。

此次活动以学校、县(市、区)自愿申报,市(州)遴选推荐,省级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期间,咸宁市推荐的咸宁市第二实验小学、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充分利用教室、走廊、校园图书馆等空间,设置读书角、放置图书架、开设书香长廊、书香超市,并丰富校园图书馆图书类型等多种形式打造书香校园,同时利用重要传统节日和节气、重大节庆和纪念日、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有针对性地组织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读书月、读书周、读书节、征文、手抄报、演讲、朗诵、舞台剧等活动,为师生提供了“人人可读,处处可读”的良好条件,让师生们置身于书的世界,尽情享受到读书的乐趣,两校还开展了家庭亲子阅读活动,让读书变得更温暖、有陪伴,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支持学生读书的良好氛围,让学生乐读、爱读,获得了评审组专家的一致肯定,最终荣获了湖北省青少年读书行动中的“书香校园”荣誉称号。

咸安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咸安区教育局非常重视“书香校园”建设,近年来更是积极响应“双减”政策,持续在建设阅读场馆平台、构建多元化阅读模式、开展阅读展示交流、打造阅读示范校等方面发力,让校园溢满书香,此次,区域内两所学校便是“阅读示范校”样本之一。下一步,咸安区教育局将继续深化“书香校园”建设,做实做细学生、教师、家长三个层面的读书活动,强化读书指导,以共学促共进,通过全民读书活动,培养广大师生良好的读书习惯,引导师生通过阅读增长知识、提高修养,打好人生底色,促进学校特色内涵发展。 

(香城都市报记者:夏咸芳 通讯员:陈友谊 王祺 编辑:方焱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