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1月1日17时32分,马桥派出所接到村民梁某报警,称其在地里干活时捡到了一只受伤的鸟类,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救助。
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检查后发现,这只鸟右脚受伤,暂时不能独立飞行。民警迅速联系咸安区野生动物保护站请求帮助,经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鉴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目前,猫头鹰已移交咸安区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专业救治。
温馨提示:为妥善救助野生动物,如发现受伤的动物切勿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使动物得到妥善救治。
(特约记者:徐程程 通讯员:雷刚 编辑:方焱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