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播法治种子,开幸福之花

云上咸安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共同缔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12月20日,团区委邀请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特巡警大队队员刘众伟,在咸宁市第四初级中学开展了“青春期课堂”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该校7年级100余名学生参与。

活动中,刘众伟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如何避免校园霸凌、青少年如何自我防范侵害、青少年如何做好情绪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授课,并通过生动的语言和形象的案例,引导学生们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这场活动让我们受益匪浅,不仅增强了安全意识,还释放了情绪压力,让我们能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扰。”学生们听完讲座后分享道。

播一粒法治种子,开一片幸福之花。下一步,团区委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协调各方资源,持续开展“青春期课堂”活动,切实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特约记者:许同同 通讯员:赵振乾 编辑:方焱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