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安区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的提醒函

全区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

为规范全区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经营活动,有效净化全区公务员考试培训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提醒如下:

一、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

二、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发布的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并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发布的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内容。

四、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发布的培训广告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内容。

五、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发布的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内容。

六、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收取费用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采取不正当价格手段诱导考生报名,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考生的合法权益。

七、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培训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保障学员的健康和安全。

八、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不得违规经营,不得超办学许可审批范围经营。

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通过自建网站,以及自有的客户端、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号、网络店铺页面等互联网媒介自行发布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或者委托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应当遵守上列广告发布要求。

特别提醒:全区考生在选择公考培训机构时,应仔细核实其资质,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当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进行举报。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