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取暖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云上咸安报道 “商家在采购取暖产品时,一定要看产品的标识标注、质量证明文件、3C 认证等要素,切莫贪图便宜,害人又害己。”12月7日,桂花市场监管所在桂花镇柏墩街一电器商行检查时提醒商户。

随着冬季来临,取暖产品的需求逐渐增加。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近期,咸安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局所联动,对市场上销售的各类取暖产品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取暖产品存在标识标注不全、质量证明文件缺失、3C认证过期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限期整改。同时,检查人员还对取暖产品的销售单位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要求经销商增强安全意识,做好本店销售商品的自查工作,对存放期限长、质量安全存疑的电器及时下架,对标识不规范等劣质产品做到不进、不销、不存,确保取暖用品消费安全。目前,已检查取暖用品经营户30家,对两款标识标注不全、质量证明文件缺失的取暖产品责令下架。

此次检查,有效规范了取暖产品的市场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取暖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大抽检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安全、合格的取暖产品。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该尽量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产品要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3C认证标志;产品标识要齐全,有中文标明的名称、厂名厂址、规格、等级和安全警示标志;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联系商家处理或者直接拨打12315投诉或者举报。

(特约记者:章和开 通讯员:张威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