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淦河
淦河,又名淦水,因“以邑有金山而水经焉”命名,全长76.6公里,经斧头湖汇入长江,是咸安人的“母亲河”。
咸宁市咸安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将其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坚持不懈做深做细做实监督,坚决守护“一江碧水东流”。
数据面对面
——区纪委监委召开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协调会15次,协调解决各类问题33个
——区纪委监委对2022年落实生态环境工作不力的5家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
扛牢责任,凝聚监督合力
严格实行每月一调度制度,区纪委监委统筹协调全区长江大保护监督工作,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各督查专班工作情况报告,梳理当前面临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省、市、区相关最新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加压,确保有关部门始终把此项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长江大保护政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组成政治监督专班,严格对照整治工作方案、上级工作提示明确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切实强化对长江大保护等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并作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内容,动态梳理各类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将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生态环境工作不力的问题清单转换为政治生态负面清单,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监督面对面
——“内部+部门”协同督,发现问题32个、督促整改完成28个;相关部门移送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12个,已处理处分17人
——“巡察+督查”穿透督,通过“点穴巡察”,累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8个,追责问责27人
——“线上+线下”结合督,今年来全区收到各类生态环境信访举报件33件
创新方式,激发监督活力
积极构建“室组地巡”内部联动监督机制,通过列席专题会议、查阅资料、上门督导、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嵌入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与生态环境、审计、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各类监督联动发力,让监督更有力有效。突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相关部门开展点穴巡察,重点关注环保履责情况。会同同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联合开展机动明察暗访,对在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任务中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线上利用清风咸安微信公众号、咸安区纪委监委网站、云上咸安等平台公开生态环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搭建问题发现“直通车”;线下联合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咸安区“一河两岸”重要地段、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重点面对面
建立长江大保护“1+6”重点项目清单
——“1”即将省纪委监委明确的咸安区“一河两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列为重点监督项目
——“6”即督促区生态环境分局落实牵头责任,梳理咸安区“长江大保护”十大攻坚行动重点项目6个
找准重点,提升监督效力
实行派单监督,对“1+6”重点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责任部门迅速整改面上问题,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办理。聚焦历届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强化跟进监督。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调研监督,深入了解相关问题及整改情况,建立监督清单,并督促区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落实整改责任。聚焦咸安区长江大保护十大攻坚行动的14项重点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完善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今年来,督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等职能部门,聚焦矿山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村镇垃圾治理、加强国土绿化、长江禁捕、非法矮围整治等具体工作,完善《关于切实加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咸安区渔政禁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咸安区禁捕退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方案》《咸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
(来源:楚天风纪 编辑: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