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旅局积极推动《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

云上咸安报道 为积极响应《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文明行为的认识和重视,12月5日上午,区文旅局组织志愿者在咸安区体育中心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区文旅局的宣传人员向市民详细解读了《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具体内容,包括文明行为的基本规范、倡导和禁止的行为等。同时,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让市民更加深入地了解文明行为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实际生活中践行文明行为。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市民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民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他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文明行为的重要性,并且会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自己的行为举止。同时,市民也希望类似的宣传活动能够经常举办,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下一步,区文旅局将继续发挥其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执法行动,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

(通讯员:李银 编辑:王媛媛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