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

云上咸安报道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连日来,咸安区温泉街道各村(社区)纷纷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11月22日,黄畈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在八组城铁新村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志愿者向居民们发放了宣传手册和调查问卷,讲解了条例中居民应遵守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与鼓励的文明行为、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呼吁广大居民群众从自身做起,为文明咸宁增光添彩。

11月22日,南昌路社区联合温泉中学的学生志愿者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香城管家”们开展了《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并进行了环境清扫活动,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居民树立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引领社会文明新实践、新风尚。

11月23日,学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湖北口腔医院开展“学文明条例 创文明社区”宣传活动,社区志愿者通过PPT向小朋友们讲解了《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内容,鼓励小朋友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11月23日下午,肖桥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咸宁市第七小学组织开展“学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小学生”活动。志愿者巧妙地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童言童语”,以漫画、有奖问答的形式,把《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装进”课件、化为“干货”,让文明行为在学习中传播、在实践中落地生根。

11月23日,金叶社区联合咸宁市第七小学在南城一品小区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活动,志愿者解读了公共秩序、社会生活等文明行为,并列举了“随地吐痰、高空抛物、公共区域堆放杂物、遛犬不牵引、伤害或违规投喂动物”等常见不文明行为。同学们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规范言行举止,做文明言行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11月23日,滨河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邀请下沉单位、辖区党员志愿者、居民群众、“香城管家”,在滨河财苑小区开展“文明条例进小区”宣讲活动。活动向在场的党员、群众详细讲解了《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里的公共秩序、交通秩序、行为规范等内容,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下一步,温泉街道将持续加大宣传覆盖面,开展文明行为宣传活动,使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公共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通讯员:周永高 陈淑芬 胡梦轩 李慧 陆文婷 刘银冬 镇揭琳 编辑:方焱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