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温泉街道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讲座

云上咸安报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性,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6月6日,温泉街道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讲座,邀请湖北瀛平惟合律师事务所郑德露律师向街道及社区(村)干部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内容。

郑律师以案释法,围绕口头要约、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未调查相关公司信息而造成的失职被骗、公职人员监管不力造成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案件,从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注意事项及特殊主体的合同责任等方面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内容,并针对国家公职人员这一特殊主体,重点讲解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合同失职问题,使参训人员对合同订立的形式、相关程序和从合同签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问题以及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更形象的认识,提高了大家依法办事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今天的学习让我很受益,没想到一份合同的签订居然还有这么多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后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仔细再仔细,千万不能因为粗心而导致产生合同纠纷。”街道干部朱鲲说道。

下一步,温泉街道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学习、遵守、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高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质量和效果,以法治文化建设为街道文明单位创建助力。

(咸宁台记者:胡晓轩  通讯员:陈琳 编辑:章琼丹 责编:陈妮娜)